【法律条文】
【条文释义】
《民法典》本条规定的是“受害人故意”,即本条是关于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行为人免责的规定。如果损害时因为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由受害人自担风险与责任。
【新旧法对比】
| 《民法典》(2021.01.01) |
《侵权责任法》(2010.07.01) |
《民法通则》(1987.10.01) |
|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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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与适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本规定对行为人免责,是指损害完全是因为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即受害人故意的行为是其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而不是行为人造成的损害。
【实务问题】
关于《民法典》本条规定的实务问题,可以参考以下案例:
案例一:某人明知正常运营中的高压线路有高压电可以伤人甚至致死,受害人有意触摸高压线自杀,或者受害人盗割高压线导致自己伤亡,则高压线的所有人、运营方等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案例二: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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