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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之调岗,如何避免劳动争议、经济赔偿?

案例:某公司高管,在薪酬不变的情况下,被调岗到公司前台岗位,遂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公司支付赔偿金,最终被法院判决由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公司如何调岗才能避免劳动争议、经济赔偿呢?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司法裁判规则之理解,用人单位单方对劳动者进行调岗,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同时应当具备合理性:第一,调岗是基于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或因劳动者个人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导致;第二,调岗后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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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9 15:58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和“自认”的排除与撤销

“自认”,是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事实与证据审查确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诉讼结果,因此需要特别重视在诉讼中有意或无意的“自认”行为。本文从两个方面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了“自认”的法定情形、不适用自认的规定、以及对自认不予确认等三种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二条:(1)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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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1 21:02

预付费式消费的法律风险及相关问题解答

一、预付费式消费预付费式消费也称提前消费,指消费者为了特定的商品或服务向经营者预先交付一定的费用,从经营者处获取会员卡(内部成员卡),并依会员(内部成员)资格按次或按期享受商品或服务的一种新型消费方式。二、预付费式消费的基本类型通过司法实务经验以及市场情况来看,常见的预付费式消费可分为三类:一为定点式消费,如美容美发店、洗车场所、网络会所、球会等;二为定时式消费,如健身休闲中心通常是在固定的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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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6 18:05

情难自控,想你...

如果那天你没有做一只飞鸟,中环的阳光是否依旧美好? 如果时光退回到你选择离去,我们的不舍是否将你留住? 如果现在你依旧在这个世界,岁月洗礼后是否更加从容?   张国荣(1956年9月12日-2003年4月1日),张华东律师在2015年写的小文,祭奠2003年的悲伤的今天! 今天是4月1日,为了明天的世界孤独症日,我与我的瀛和律师伙伴在北京木偶剧院汇合,共同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主办、北京市星希望孤独症康复中心承办的“星星相印---2015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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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1 08:08

想你,情难自控...

如果那天你没有做一只飞鸟,中环的阳光是否依旧美好?如果时光退回到你选择离去,我们的不舍是否将你留住?如果现在你依旧在这个世界,岁月洗礼后是否更加从容? 哥哥,想你十八年,情难自控…张国荣(1956年9月12日-2003年4月1日),张华东律师在2015年写的小文,祭奠2003年的悲伤的今天!今天是4月1日,为了明天的世界孤独症日,我与我的瀛和律师伙伴在北京木偶剧院汇合,共同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主办、北京市星希望孤独症康复中心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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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1 07:58

深度解读民法典之“民事自助行为”(1177)

【编写人:张华东,隆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法律条文】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条文释义】《民法典》本条规定的是“自助行为”。根据本条规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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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1 16:05

深度解读《民法典》之民事自助行为(1177)

【法律条文】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条文释义】 《民法典》本条规定的是“自助行为”。根据本条规定,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是:(1)行为人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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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1 15:55

深度解读《民法典》之“自甘风险”制度和管理者责任(1176)

【法律条文】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条文释义】 《民法典》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是“自甘风险”制度,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是“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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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0 15:51

深度解读民法典之“自甘风险”制度(1176)

【法律条文】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条文释义】《民法典》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是“自甘风险”制度,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是“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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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0 15:50

深度解读民法典之侵权责任的第三人过错(1175)

【编写人:张华东,隆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法律条文】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条文释义】《民法典》本条规定的是“第三人过错”,即损害的发生不是行为人或管理人的过错,也不是受害人的过错,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新旧法对比】《民法典》(2021.01.01)《民法总则》(2017.10.01)《侵权责任法》(2010.07.01)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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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7 12:23